四川:紅四方面軍在根據地的法治探索
點(diǎn) 睛
1932年冬,在第四次反圍剿作戰中,紅四方面軍主力退出鄂豫皖根據地,翻越巴山天險,解放通江、南江、巴州、平昌等地,1933年2月,川陜省蘇維埃政府成立,以“通南巴平”為中心的川陜革命根據地正式誕生。紅軍在根據地開(kāi)始了認真而艱難的法治探索。
在立法方面,制定并通過(guò)《川陜省蘇維埃組織法》《川陜省革命法庭條例(草案)》《川陜省蘇維埃政府肅反執行條例》《川陜省蘇維埃政府關(guān)于反革命自首條例》,以及省蘇維埃大會(huì )委任執行委員會(huì )起草的一切處置違反蘇維埃法令的犯罪細則,包括妨害蘇維埃執行憲法、土地法令、勞動(dòng)法令等,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。
在司法方面,省、縣設革命法庭,區以下設裁判委員會(huì ),如縣為初審機關(guān),則省為終審機關(guān);省為初審機關(guān),則最高法院為終審機關(guān)等,與當今的兩審終審制一脈相承。一切蘇區公民有到革命法庭旁聽(tīng)的權利。司法制度包括了審判權與審級制度、公開(kāi)審判制度、審判合議制和人民陪審員制、審判人員回避制、公民起訴和國家公訴制度、辯護制度、上訴和抗訴制度、上級審批和死刑復核制度、判決期限、當庭判決等。
川陜蘇區還發(fā)布了《川陜省蘇維埃革命法庭布告》,用淺顯易懂的川北地方方言、文字宣傳革命法庭的職能、審判程序、紀律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權利、義務(wù)、申訴方法等。
在川陜革命根據地眾多的革命法庭中,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革命法庭是保存最為完整、資料最為豐富的一個(gè),存續近兩年審理各種刑事案件近百件。
紅軍在根據地建設時(shí)期的法治探索,在當地播下了公平正義的種子。如今,革命法庭時(shí)期所提倡的公開(kāi)審理、現場(chǎng)調處、主動(dòng)走訪(fǎng)等理念依然被人們廣泛使用。
人物
羅榮昌(1893—1935),今四川省巴中市恩陽(yáng)區人。1933年6月,紅四方面軍解放恩陽(yáng)后參加紅軍。由于他思想進(jìn)步,工作積極,很快就升為獨立營(yíng)的營(yíng)長(cháng),旋任團長(cháng)。1934年6月任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政府革命法庭主席。1935年3月,國民黨反攻恩陽(yáng),羅榮昌留下偵查被害。
宋烈(1909—1976),四川南充閬中縣人。1933年8月任恩陽(yáng)縣尹家區蘇維埃裁判委員,同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,1934年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。土地革命戰爭時(shí)期,任紅九軍第八十一團特務(wù)營(yíng)政治委員,紅九軍政治部總務(wù)處處長(cháng),參加了長(cháng)征。抗日戰爭時(shí)期,任八路軍一二九師政治部保衛部科長(cháng),太岳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長(cháng)。解放戰爭時(shí)期,任豫陜鄂邊區組織部部長(cháng)、社會(huì )部部長(cháng),中共河南省委委員兼社會(huì )部副部長(cháng)、公安廳副廳長(cháng)等。
影像
通江原川陜省革命法庭舊址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通江原川陜省革命法庭舊址現狀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巴中原川陜省蘇維埃政府舊址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巴中原川陜省蘇維埃政府舊址現狀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革命法庭外觀(guān)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革命法庭內部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圖為川陜省蘇維埃組織法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圖為川陜省革命法庭條例草案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圖為雅安縣蘇維埃政府舊址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圖為恩陽(yáng)縣革命法庭調解單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圖為川陜省赤江縣革命法庭布告。(圖片由楊正保、李坤蓉、李翔、劉鵬、沈圓圓提供)
法規
川陜省革命法庭條例草案(節選)
一、革命法庭的目的∶
(1)鎮壓各種反革命的陰謀活動(dòng),包括∶軍事上、政治上和經(jīng)濟上的一切破壞的行為;(2)保障蘇維埃憲法和一切法令的執行,反對任何破壞法令的行為;(3)接收和處理蘇維埃區域人民群眾團體和政府機關(guān)的一切申訴事件(包括∶人民與人民間、個(gè)別人民與群眾團體間、人民與蘇維埃間、群眾團體和蘇維埃間等)。
三、省蘇維埃革命法庭為一省最高級法庭,縣革命法庭直屬于省革命法庭,區以下設裁判委員會(huì ),直屬縣革命法庭指揮。裁判要得到雙方同意,判決才能發(fā)生效力,如任何一原告和被告方面不同意,都可向縣革命法庭提出控告。縣革命法庭的裁判須得到省革命法庭的批準,才能成了定案,縣蘇或群眾團體不同意縣革命法庭的判決,不能隨意更改,應一方面執行,一方面向省革命法庭提出控告。省革命法庭的判決要得到全國最高革命法庭和省蘇的批準,如判決有不正確時(shí),可要求復審。
五、省蘇維埃大會(huì )委托執行委員會(huì )起草一切處置違犯蘇維埃法令的犯罪的細則,包括:妨害蘇維埃執行憲法、土地法令、勞動(dòng)法令、撫恤傷亡條例、紅軍優(yōu)待條例和各種法令條例以及侵犯勞動(dòng)民眾的一切權利和自由。
七、革命法庭的各級組織:
(1)省革命法庭由省蘇維埃大會(huì )選舉五個(gè)委員組織起來(lái),五人中推選一個(gè)人擔任主席。勞動(dòng)民眾團體可選派代表四人參加革命法庭的審判,委員會(huì )由革命法庭的五人委員會(huì )兼,在事務(wù)忙時(shí)可參加審判委員會(huì )幫同審問(wèn),但最后判決極屬之于總的審判委員會(huì )。(2)縣革命法庭以三人組織,由縣蘇維埃大會(huì )選出,經(jīng)省革命法庭的批準。(3)區級裁判委員會(huì )由區蘇維埃大會(huì )選出三人至五人組織之。
川陜省蘇維埃組織法(節選)
第一、總則:
川陜省蘇維埃是川陜工農兵的代表會(huì )議。這一政權屬于全川陜工人、農民、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群眾,在中國共產(chǎn)黨川陜省委領(lǐng)導之下,堅決執行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頒布的一切法令和指示,保護工農勞苦群眾利益,徹底推翻帝國主義、國民黨、地主、豪紳、資產(chǎn)階級的統治,擴大革命戰爭,爭取蘇維埃政權在全川陜的首先勝利,直到全中國的勝利。
第二、蘇維埃組織系統及其工作∶
一、村蘇維埃∶
(6)解決群眾的糾紛,如借貸關(guān)系,各種爭執等。重要事件解決后,須向鄉蘇報告。村蘇不能解決的問(wèn)題,可移交鄉蘇或直接向革命法庭提起控告。
二、鄉蘇維埃∶
(5)裁判委員∶解決群眾一切糾紛問(wèn)題,重大事件報告區蘇解決,或向革命法庭提起控告。
三、區蘇維埃:
(7)裁判委員∶解決群眾的一切爭執糾紛,重大問(wèn)題向革命法庭提起控訴。
四、縣蘇維埃:
(6)縣革命法庭∶1.設審判委員會(huì )、公訴處、申訴登記處、執法處;2.縣革命法庭所解決的案件,必須向省革命法庭做報告;3.縣革命法庭所不能解決的問(wèn)題,須移交省革命法庭處理。
五、川陜省蘇維埃:
(7)革命法庭∶
1.審判委員會(huì ),可以大到數十人,由各地群眾選舉,如某工廠(chǎng)、某鄉蘇較好,可叫他選舉一人為審判員,不脫離生產(chǎn),有事臨時(shí)召集;
2.國家公訴處,研究犯人的證據,應判什么罪,由國家公訴處提起公訴;
3.申訴登記處,有人告狀按照登記規則登記后,規定審訊期和審判條件,委員會(huì )交主席批準后,通知原告、被告按期到庭審判;
4.執法管理處,設看守所、監獄、勞動(dòng)實(shí)習所。
案件
01
解除馮啟明、盛平貞婚約案
1934年2月,家住石城鄉的馮啟明到革命法庭申訴,要求解除與盛平貞之間的婚約。
馮啟明與盛平貞兩人由媒人之言訂立了婚約,交往當中兩人關(guān)系惡化,經(jīng)常發(fā)生糾紛,半年之后馮啟明申訴解除婚約。
馮啟明先行申訴到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政府要求解除與盛平貞之間的婚約關(guān)系并提出退還訂婚彩禮,雙方意見(jiàn)分歧很大,便狀告到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法庭,請求裁決。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法庭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,多方走訪(fǎng)當地群眾,決定先行調解,邀請盛平貞的兄弟盛平武、盛平安,證人盧成金、馮羅氏、盧國度等親友,及群眾參與做其調解工作,最終雙方達成協(xié)議解除婚約。
革命法庭在當時(shí)便已力推調解,在調解的方法上注重走訪(fǎng)了解,并采取邀請調解的方式。
02
公審匪首李新蘭反革命案
上八廟鄉的李新蘭是“仁學(xué)堂”大爺,“三峰道”匪首,號稱(chēng)“三老子”,勾結玉井匪首何朝明和蒲船匪首周家齊等組成反動(dòng)武裝。這支反革命武裝常常下山搶劫民財,又于1934年農歷九月廿八傾巢出動(dòng),公開(kāi)搶劫上八廟鄉蘇維埃政府,將所有糧食、公用品等,全部運到登文山。
恩陽(yáng)縣蘇維埃軍事指揮部根據以上情況,決定清剿這股反動(dòng)武裝。中午,恩陽(yáng)縣革命法庭主席羅榮昌率領(lǐng)百余人到達松坡梁。這支地方武裝刀多槍少,未能攻下,便撤退到永芳寨。羅榮昌請求紅軍增援,30日拂曉,紅軍50多人從西邊寨子坪向敵進(jìn)攻,指揮部亦增加了10多名紅軍戰士,從青翠崖進(jìn)攻。激戰后,匪徒大多被殲,紅軍活捉了匪首李新蘭及下屬,將上述活捉匪首押解于恩陽(yáng)革命法庭公開(kāi)審理,并于10月2日在起鳳橋刑場(chǎng)執行槍決。
革命法庭的重要任務(wù)是鎮壓反革命活動(dòng),保障蘇維埃憲法和一切法令的執行。為維護工農勞動(dòng)民眾的利益并動(dòng)員群眾力量反對反革命,一切蘇區公民有到革命法庭旁聽(tīng)的權利。
來(lái)源:人民法院報
記者:沈圓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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